从ChatGPT的智能问答,到AI开发游戏和计算系统,再到AI绘画,人工智能的触手一直未停歇,最近它又迈向了音乐圈。在诸多播放平台上,AI歌手近来大受追捧,专辑频频上新,大量老歌被翻唱,成为平台新一轮的流量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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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经严格训练后的AI,能够模仿某些真人歌手的独特音色与唱腔,一般人很难分辨它们的差别。AI歌手演唱了多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掀起了网友的新鲜感和回忆杀。目前爆火的“AI孙燕姿”,多个相关视频收获上百万播放量,“AI陈奕迅”“AI王菲”“AI周杰伦”等也紧随其后。
AI歌手虽然大火,但面临的法律问题不容忽视。多位专家在面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AI歌手翻唱歌曲的行为,已经侵犯歌手的姓名权、肖像权以及作词作曲者享有的著作权和表演者享有的权利。
AI歌手酷似真人
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人们过往对科技领域的一些说法正在发生改变。“AI最不可能取代的就是艺术”的结论正在被打破,“AI技术出来后第一个失业的将是歌手”的预言正在成为现实,音乐圈对这一改变的体会极为真切。
在B站上,一大批AI歌手争相推出作品,“AI王菲”“AI周杰伦”“AI邓紫棋”纷纷上阵,其中最火的则是“AI孙燕姿”。目前B站上“AI孙燕姿”翻唱的作品中,播放量高的达百万级,弹幕评论上千条,几万个点赞。在短视频平台抖音上,“AI孙燕姿”话题也超1600万播放量。
这些AI歌手通过模仿真人歌手,用几乎一模一样的音色和腔调来演唱歌曲,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对大部分普通听众来讲,AI歌手与真人演唱的音色并无二致,连换气声息都能清晰听到,已经很难分清到底是歌手本人还是AI。而且有些创作者还会配上歌手的AI画像,能眨眼能挥手等,感觉更为逼真。
AI歌手受到追捧,除了演唱跟真人相似,反差是其另一大特点。这些AI歌手基本都不唱本人的歌曲,而是翻唱其他歌手的经典曲目。比如“AI孙燕姿”翻唱了大量周杰伦的歌曲,其中演唱的《发如雪》是同类视频中点击最高的。
为了制造更具吸引力的效果,AI歌手们还会翻唱风格迥异的歌曲。如“AI周杰伦”演唱《只因你太美》,日本动漫角色阿妮亚演唱《上海滩》等,相对温婉的“AI孙燕姿”演唱高亢豪迈的《向天再借五百年》。
由于技术的加持,AI歌手们几乎无所不能,从语言上看,粤语、日语、英语、俄语等各种语言均能轻松驾驭,从曲目风格上,无论是摇滚还是民谣,AI歌手演唱起来也丝毫不在话下。更为关键的是,这些“歌手”还能不知疲倦,一直不停地演唱下去,并且做到“叫他唱什么就唱什么”。
从制作层面看,打造一位AI歌手并不困难,使用专业软件,再收集大量歌手原声数据加以训练合成即可。这些数据通过公开渠道获得,比如去伴奏或者提取对话的方式。质量越高、数量越多越好,随后再进行“去除呼吸声”等细节处理,进入一系列复杂的“训练”,最后得到一个仿真模型,再通过模型进行推理,最终实现声音替换。
收集的原始素材不同,最终训练出来的效果也各不一样。“AI孙燕姿”创作者之一曾公开表示,其团队半年时间做了上百组实验,采集了孙燕姿的四张专辑共计约100首歌曲作为训练数据,团队也曾尝试过其他歌手的音色转换,比如周杰伦、林俊杰、王菲等,但是效果都不如孙燕姿好。
侵犯他人多项权利
面对这一新兴现象,不同歌手对其态度也不尽相同。一名歌手面对采访时称,看到AI版的自己并不生气,反而觉得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也有歌手无法容忍这一现象,比如有AI模仿北美歌手Drake的声音,演唱别人的歌曲《蒙奇》,Drake本人公开对此表达了不满,很快这首歌就因为涉嫌侵权被下架。
尽管歌手本人对AI版的自己看法不一,但AI歌手火速“出圈”的同时,其所面临的法律底线和监管规范也在远远超出行业本身。有人直截了当地指出,训练AI歌手中使用的大量歌曲,未经授权是否侵犯著作权?在平台上传这些作品,边界在哪里,需要何种规范?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商标法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余俊向记者表示,这是明显的侵权行为,侵犯孙燕姿等人的声音权、人格权以及作词作曲者享有的著作权和表演者享有的权利。
余俊说,在他看来,这种侵权程度还是挺严重的,而且这种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与那些创作者是否因此盈利没有直接关系。他认为,首先要在认识上应该将新技术作为创造的工具,而不是侵权的手段。其次对于这种新技术引发的侵权行为,要旗帜鲜明地予以严格规制。
长期关注知识产权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飞向记者表示,对歌手而言,AI歌手未经歌手授权擅自使用歌手姓名和肖像,涉嫌侵害歌手姓名权和肖像权。AI歌手将歌手原始声音提取,作为素材数据进行训练,生成歌手音色的模型,该行为涉嫌侵害民法典所保护的声音权益。未经歌手许可,通过AI歌手以歌手姓名、肖像、音色演唱歌曲进行传播,使用含有歌手原始声音的数据进行歌手音色的模型训练,将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损害歌手竞争权益,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王飞说,对于被翻唱歌曲权利人而言,AI歌手未经被翻唱歌曲词曲权利人许可擅自翻唱歌曲、未经原伴奏录音制作者许可擅自使用原伴奏,涉嫌侵害词曲著作权和录音制作者权。
而AI歌手演唱歌曲进行网络传播,已经超出个人学习欣赏、科学研究等必要范围,较难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可不经权利人同意合理实施的例外行为和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例外情形。
从国家层面看,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与管理,我国也即将有规范可依。今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AI产品的制作传播提出明确要求。这份《征求意见稿》已经于5月10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
在平台层面,一些视频平台也更新规范,要求在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时,发布者应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帮助其他用户区分虚拟与现实,同时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发布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知识产权等。一经发现,平台将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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