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个人申报
用手机通过南宁市“智慧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南宁智慧人社”小程序)申报。微信搜索南宁智慧人社小程序、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或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首页掌上互动>>>人才服务进入南宁市“智慧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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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后点击人才服务>>>人才奖补>>>青年人才生活补助,按提示填写材料、上传附件即可。
方法二:单位代办申报
单位通过Ukey(数字证书)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点击人才服务>>>奖励补贴>>>青年人才生活补助,按提示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即可。申报信息将推送至单位网厅审核。
(一)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需在辖区企业工作,共包括以下类型:
1.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2.省级高层次人才: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3.市级高层次人才: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和青年后备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4.天河区人才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公寓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二)重点企业人才。
所在企业需纳入天河区重点企业名录。
(三)创新型企业人才。
所在企业需属于天河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天河区依法登记、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工业、电信业、科技服务业统计的企业;
2.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4.建立了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的企业;
5.独立法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6.国家级、省部级科技企业孵化育成平台。
(四)区重点新引进企业人才。
所在企业应为区属招商部门按程序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的重点引进企业。
(五)在天河区内指定的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就业或创业的港澳台青年人才。
由区委统战部牵头负责其申请人才公寓工作,申请人为港澳台青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至45周岁(含本数),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
2.在以下基地园区就业或创业: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天河区内的广州市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以及天河区委统战部、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挂牌的天河区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含天河区港澳青年之家总部基地);
3.在上述基地内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在申请日前应当已在该企业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取得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以上(二)、(三)、(四)、(五)项的申请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不符合学历或者职称条件的,上年度年薪应当在30万元以上。
(六)区委、区政府批准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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