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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共资源私用,该谁管?
发生在安徽某小区的一则新闻上了热搜,事情看似不大:因邻居用围栏拦住了公用电梯,两梯两户变成了一梯一户,致使出行不便,女子沟通无果后怒而飞踹,反遭索赔。
从法理上看,此事足够清晰并不存在疑问。公众的热议焦点也不在此,而是集中在对小区公共资源、公共空间被私化的担忧,以及相关事件该如何处置的困惑上。
近年来,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甚至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在一些人眼里,社区公共资源成了谁先占就是谁的、谁横就归谁的无主之地,此风不可长。
按理说,社区公共资源的管理并不存在制度上的难点,从物业公司到社区、街道,有着完整的管理体系。但在实际生活中,一旦遇到如此蛮不讲理的邻居,往往会陷入无休止的扯皮中,甚至升级为暴力冲突或者诉讼解决。上述新闻中的女子,不是没有和邻居沟通过,也和物业一起协商过,但最终还是只能靠飞踹解决,这样的途径无疑是歪了。
公共资源的管理不能缺位,否则就会将矛盾下移,成为个体的难题。物业作为小区管家,理应作为解决争端的第一责任人站出来,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如果无法解决也要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处理。此类事件中,管理方应坚定站位,为公共利益代言,为业主的正当诉求撑腰,而不能采取“和稀泥”的态度,动不动就以邻里矛盾为借口要求“自行协调”。知难而退的后果就是大家群起效之,试想一下,如果每位业主都用围栏拦住电梯,都争着在公共绿地种菜养鸡,将小区道路占为自家车位,这小区会成为啥样?如果每个小区都是如此,城市的脸面都丢光了。
现代社区管理中,社区自治是核心理念,但自治并不意味着城市管理方可以放任不管。某种程度上讲,让市民用“飞踹”这样的私力救济方式去解决问题,就是管理方的失职。 (方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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