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司法局:“五举措”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近日,县司法局采取“景司联动”,以化解旅游矛盾纠纷为主线,加强常见性、多发性矛盾旅游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五举措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建立“景司联动”制度。在水上森林公园、荷花荡景区、尧想国文旅区、尧帝古城四个国家4A级景区,建立景司联动会议制度,分为固定性会议与临时性会议,用于研究或讨论有关需要联合解决的旅游纠纷、法治宣传等事项。同时,明确专职调解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等。
二是强化源头预防化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督、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长效机制。依法支持旅游景点管理和服务部门履行相关职能,就发现旅游行业健康发展和服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隐患提出司法建议。定期或不定期联合进行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升旅游者依法维权、理性消费的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旅游纠纷。
三是推进诉调有效衔接。在柳树湾湿地公园、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大佛寺、白马湖生态渔村、吕良的“棋盘古镇”、 金绿源等乡村旅游区组建调解室,由派出所民警、景区负责人、律师、村(居)“五老成员”等人员参与调解,并聘请熟悉政策法律、具有化解纠纷热情与经验的相关人员、旅游志愿者等担任旅游纠纷调解员,使调解人员构成更加多元化, 加强旅游纠纷非诉调解工作和调解人员的业务指导,切实为旅游纠纷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
四是跟踪矛盾纠纷处置。汇同县文广旅游局、基层司法所对各类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的原则,做到“有纠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逐一化解。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重大纠纷,及时向景区所在地党委政府报告,多元协同,形成合力共解纠纷, 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直至化解为止;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
五是提升调解治理质效。坚持将调解工作与社会治理、依法治理相结合,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现场。督促旅游景点做好安全保障,针对野外景点、民宿、水上旅游等景点, 配合安全、消防、公安民警排查隐患,发现问题督查整改,避免因安全问题造成游客在游玩过程中不必要的伤害,有效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Copyright © 2015-2022 南极创投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2022077823号-13 联系邮箱: 317 493 128@qq.com